新三板掛牌的上市條件如下:
- 公司必須是股份有限公司,且沒有股東所有制性質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術企業。
- 公司必須依法設立且存續滿兩年。對于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續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 公司的業務必須明確,具有持續經營能力和發展潛力。
- 公司的治理機制必須健全,合法規范經營。
- 公司的股權必須明晰,股票的發行和轉讓行為必須合法并符合規范。
- 公司在掛牌前的總股本不得低于500萬股。
- 公司必須由主辦券商推薦并持續督導。
- 公司還必須符合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提出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