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于B、C類企業,其分類監管有效期為一年。
(2) 當B、C類企業的分類監管有效期結束時,外匯局會評估它們在監管有效期內是否遵守相關的外匯管理規定。評估時會考慮企業的資金流和貨物流是否偏離,有何變化以及是否有違規行為等因素來調整其分類結果。
(3) 如果B類企業在分類監管有效期內指標有所好轉且沒有發生違規行為,則自其被列入B類的那一天開始,經外匯局登記后的6個月,可以辦理在90天以上(不包括90天)的延期付款業務,簽訂包含90天以上(不包括90天)收匯條款的出口合同, 以及辦理收支日期問隔超過90天(不含)的轉口貿易外匯收支業務。
(4) 如果外匯局在日常管理中發現企業行為符合B、C類評定標準之一,則會隨時降低其分類等級。這可能包括將A類企業降至B類或C類,或將B類企業降為C類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