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成交有三個基本原則:1.價格優(yōu)先原則,2.成交時間優(yōu)先順序原則,3.成交的決定原則。當證券商接受客戶委托后,他們會通知證券交易所的經紀人去執(zhí)行委托。因為買賣股票的客戶很多,所以通過雙邊拍賣的方式來成交。雙邊拍賣在交易過程中同時發(fā)生在買家和賣家之間。證券交易所內有三種雙邊拍賣方式,分別是口頭競價交易、板牌競價交易和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
1.價格優(yōu)先原則指的是,優(yōu)先滿足較高買進申報,而不是較低買進申報;優(yōu)先滿足較低賣出申報,而不是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的人優(yōu)先滿足。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和板牌競價時,市價買賣優(yōu)先滿足于限價買賣。
2.成交時間優(yōu)先順序原則指的是,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按照中介經紀人聽到的順序排列;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按照計算機主機接受的時間順序排列;在板牌競價時,按照中介經紀人看到的順序排列。如果無法區(qū)分先后順序,就由中介經紀人組織抽簽決定。
3.成交的決定原則指的是,在口頭唱報競價時,最高買進申報與最低賣出申報的價位相同,即為成交。在計算機終端申報競價時,如果買方或賣方的申報價格高于對方,就采用雙方申報價格的平均價格。如果買賣雙方只有市價申報,就采用當日最近一次成交價或當時顯示價格的價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