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交易規則簡化版
1. 交易時間:每周一至周五(除法定休假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 競價成交: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進行。集合競價時間為上午9:15-9:25,連續競價時間為上午9:30-11:30和下午1:00-3:00。
3. 交易單位:股票交易單位為100股為1手,基金交易單位為100份為1手,國債和可轉換債券交易單位為1000元面額為1手。零股只能賣出不能買入。
4. 報價單位:股票以“股”為報價單位,基金以“份”為報價單位,債券以“手”為報價單位。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人民幣0.01元。
5. 漲跌幅限制:每只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上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價的委托為無效委托。
6. "ST"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最近兩年連續虧損或出現重大違法行為等情況,股票交易日漲跌幅限制5%。
7. 委托撤單:在委托未成交之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托。
8. "T 1"交收: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證券需要等待自動交割后才能賣出,資金也需要等交割后才能提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