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金融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操作指引》第十條規(guī)定,開戶知識測試人員會對投資者進行測試,并在測試試卷上給予評分。該測試完成后,開戶知識測試人員和投資者都需要在試卷上簽字確認評分結(jié)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