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的價格是由市場供求關系決定的,而不是根據公司的凈值來確定的。當投資者委托買賣股票時,證券經紀商將其指令傳遞到交易所電腦撮合系統,與自營商的買賣指令一起競價。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同時采用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兩種方式。集合競價發生在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15-9:25,系統會根據委托的價格和數量,找到一個產生最大成交量的價格,即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系統按照“價格優先,相同價格下時間優先”的原則依次成交。如果有無法滿足的委托,將不會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