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市整理期為股票停牌期滿后的45個交易日。在這期間,股票會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進行轉讓。公司應在退市期間的第一個交易日和前25個交易日內每5個交易日發布一份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并在最后5個交易日內每天發布一份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公告。
退市整理期股票交易的具體規則如下:股票代碼不變,深圳市在股票名稱中會加上“***退出”或者“**A退”或“**B退”,上海市場則在股票縮寫前標注退市。委托方式為限價委托,委托金額為100股或其整數倍,單筆最大申報金額為100萬股。價格漲跌幅為10%,委托權限符合開通條件只能在柜臺申請。
需要注意的是,股票交易權限分為上海和深圳獨立開放,銷售不需要開放權限,購買需要開放,而融資融券賬戶不能開立退市整理股票交易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