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上市公司增發股票需要符合一定的條件。這些條件包括:組織機構健全,能夠依法有效履行職責;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續性,業務和盈利來源相對穩定;財務狀況良好,不存在重大不利變化;財務會計文件無虛假記載;募集資金的數額和使用符合規定;公司不存在違規行為或其他嚴重不利情形。
當上市公司向原股東配售股份時,還需要滿足擬配售股份數量不超過股本總額的30%;控股股東應當在股東大會召開前公開承諾認配股份的數量;采用證券法規定的代銷方式發行。
如果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對象公開募集股份,還需符合資產收益率不低于6%、不存在持有大量財務性投資、發行價格不低于一定均價等條件。
非公開發行股票需要向特定對象發行,發行價格不低于定價基準日前20個交易日的平均股價的90%;募集資金使用符合規定;發行對公司的控制權不能發生變化。同時需要遵守不允許非公開發行股票的一些情況,如有虛假記載、權益被損害、違規對外提供擔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