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上市公司派發(fā)紅利后,投資者須長期持股才能享受免稅待遇。投資者從買入該股票到賣出超過一年則不扣稅,派發(fā)紅利前的持有時間也計算在內(nèi)。如果持有時間不足一個月(含一個月),需要繳納20%的個人所得稅。持有時間超過一個月但不足一年(含一年),則需繳納10%的個人所得稅。例如,一位投資者買入一只股票1萬股,上市公司每10股送1元的分紅,該投資者即可獲得1000元的分紅。如果該投資者在一個月內(nèi)賣出,需要繳納200元的個人所得稅;如果在一個月以上但不足一年賣出,需要繳納100元的個人所得稅。然而,如果該投資者在一年后賣出,就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收政策的目的是減少短期投機交易,鼓勵投資者長期持股以價值投資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