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點可以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166條看出,公司分配當年稅后利潤時要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如果公司注冊資本的50%以上已經積累進公積金,不需要再提取。如果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需要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積金提取后,經股東會或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后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并提取公積金后所剩的稅后利潤,有限責任公司按規定分配,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除非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如果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董事會違反規定先向股東分配利潤,股東則需將違規的利潤退還公司。此外,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