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兩類板塊的上市門檻存在不同。中小企業板規定,上市公司需滿足凈利潤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且營業收入年均增長率不低于30%;而創業板僅要求滿足營業收入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年均增長率不低于30%和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營業收入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期末總資產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其次,兩類板塊的上市時間和發行方式也不同。中小企業板上市時間一般在3-6月份,采用包銷制度(公開發行股份和非公開發行股份);創業板上市時間為6-9月份,采用詢價方式,詢價對象不超過五家。兩類板塊退出機制也存在區別,中小企業板適用于最近一年連續虧損或被暫停上市,而創業板就較為靈活,給予企業更多自由選擇權。
綜上所述,對于小盤股來說,中小企業板和創業板都具有發展空間,但對于大盤企業來說,較大的市值和高股價可能面臨股價暴跌和退市風險。這些板塊的差異給投資者提供了選擇空間,能更好地滿足不同的投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