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經營模式、產品或服務種類發生重大變化,對公司的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2. 公司的行業地位或行業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對公司的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3.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或凈利潤依賴度較高;
4. 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主要來自合并財務報表范圍外的投資;
5. 公司使用的商標、專利、專有技術或特許經營權等重要資產或技術的取得或使用存在重大不利變化的風險;
6. 其他可能對公司持續盈利能力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
在創業板首發股票上市,必須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才能保證盈利能力:
1. 連續2年盈利,最近2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或者
2. 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
凈利潤以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前后孰低的為計算依據。
除了以上條件,還有以下核心條件:
1. 公司必須是一家持續運營3年以上的法定股份有限公司;
2. 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且不存在未彌補的虧損;
3. 公司發行后的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4. 公司最近2年內的主營業務和董事、高管團隊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實際控制人沒有變更;
5. 公司及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最近3年內沒有違法行為,包括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以及未經法定機關核準的公開發行證券等。
總之,為了成功發行首發股票,必須確保公司具有持續盈利能力,同時遵守各種法規和要求。如果您希望了解更多有關會計方面的知識,可以關注我們的會計資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