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資質:發行人是一家依法設立并已經持續經營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轉變為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經營時間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開始計算。
2. 盈利能力:最近兩年連續盈利,且凈利潤累計不少于一千萬元,并持續增長; 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五百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五千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于百分之三十。
3. 資產狀況: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兩千萬元,并且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情況。
4. 股本規模: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三千萬元。
5. 注冊資本、經營業務:發行人的注冊資本已足額繳納,主要經營一種業務,生產經營活動符合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及環境保護政策。
6. 持續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變化對發行人持續盈利能力構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形。
7. 稅收、股權、治理結構:發行人依法納稅,存在嚴重依賴稅收優惠的情況;不存在影響持續經營的擔保、訴訟以及仲裁等重大或有事項;股權清晰,不存在重大權屬糾紛;資產完整,不存在同業競爭或關聯交易嚴重影響公司獨立性的情形;具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建立了健全的各種機構和制度。
8. 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忠實、勤勉,具備資格,不存在違反相關法規的情形。
中小板企業上市的條件如下:
1. 股本條件: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3000萬元;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人民幣5000萬元。
2. 財務條件:最新3個會計年度凈利潤均為正,且累計超過人民幣3000萬元;最新3個會計年度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人民幣5000萬元或最新3個會計年度營業收入累計超過人民幣3億元;近一期末無形資產占凈資產的比例不高于20%,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彌補虧損的情況。
需要注意的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制定了一系列規定和協議來監管中小企業板塊,這些規定包括《中小企業板塊交易特別規定》、《中小企業板塊上市公司特別規定》和《中小企業板塊證券上市協議》。此外,中小板企業上市也需要遵守《證券法》、《公司法》等相關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