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買上市公司股票時,是對該公司的投資。買股票的人享有公司分紅的權利,通常分為兩種形式:現金股利和股票股利。上市公司可以選擇其中一種形式發放,也可以同時使用兩種形式。現金股利是通過現金向股東支付分紅,也被稱為派息或派股息;股票股利是指上市公司分發新股,股東可以獲得紅利,這種分紅方式又被稱為送股或送紅股。投資者有時候也會看到上市公司增加股本的情況,這種增加股本的方式不同于分紅。分紅是指未分配利潤扣除公積金等項后向股東發放,是股東收益的一種方式。而增加股本是通過從公積金中提取歷年利潤和溢價發行新股的收益來實現的,這是上市公司送股的一種形式。這兩種方式不同的出處和稅務處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但在實際效果上,增加股本和送股方式是相同的。此外,投資者經常會看到配股的情況,這是投資者向上市公司進行再投資的一種過程,上市公司為了吸收更多資金而向股東有償配售股票。這方法不能算作利潤的分配方式,是一種籌資方式。公司股東可以自由選擇是否購買所配售的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