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在上海原油期貨市場開戶的個人或法人,需要滿足以下交易經歷條件:第一種,近三年內進行了不少于10筆的境內期貨交易,且能提供打印交易結算單;第二種,近三年內進行了不少于10筆的境外期貨交易,且能提供由境外金融機構正式出具的期貨交易記錄明細、結算單據或其他有效證明(境外指與中國證監會簽署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的國家(地區)期貨監管機構監管的境外期貨交易場所);第三種,進行了不少于10個交易日、10筆以上的境內期貨仿真成交記錄。 我國原油期貨合約實行實物交割制度,到期的原油期貨合約按照標準交割流程進行交割,未到期的原油期貨合約則可以按照期轉現流程進行交割。交割過程采用保稅交割,即以原油指定交割倉庫保稅油罐內處于保稅監管狀態的原油買賣雙方按規定程序履行交割方式,賣方必須在合約到期之前完成商品入庫,形成倉單,完成交割流程的時間為合約到期后的5個交割日內。能源中心按照“時間優先、數量取整、就近配對、統籌安排”的原則進行原油保稅標準倉單分配,確保交割流程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