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制下投資者打新股存在一定風險,主要是破發風險。相比注冊制前,這種風險更加高昂。這種情況主要是由以下原因引起的。首先,注冊制下企業上市門檻降低,可能會導致上市公司質量下降,投資者的權益得不到保障。
其次,注冊制之后,滬市主板、創業板、科創板個股上市前五個交易日沒有漲跌幅限制,個股波動性較大。同時,新股上市后,連板比較困難,甚至可能出現破發的走勢。
因此,在打新股時,投資者應選擇性地打新,不要在所有新股 上都進行打新操作。具體來說,可以選擇業績較好、行業發展潛力大、被低估的個股,而放棄那些業績差、被高估、存在泡沫的個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