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者在委托買賣股票時,需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這意味著價格較高的買入委托應先于價格較低的買入委托成交,價格較低的賣出委托應先于價格較高的賣出委托成交。如果委托價格相同,則先提交委托的先成交。為了快速賣出委托單,投資者可以在跌停價格委托賣出。同樣地,若希望快速買入,則應在漲停價格委托買入。最終成交價會根據市場價格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