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價原則是價格優先、時間優先。較高價格的買方委托優先于較低價格的買方委托,較低價格的賣方委托優先于較高價格的賣方委托。如果價格相同,則按時間順序優先。
規則二:報價單位 不同證券有不同的報價單位: - 股票以“股”為單位。 - 基金以“份”為單位。 - 債券以“手”為單位。 例如,如果顯示“深發展A”股票的價格為30元,表示每股價格為30元。
不同證券的交易委托價格最小變動單位也不同: - A股、基金、債券為人民幣元。 - 深圳B股為港幣元。 - 上海B股為美元元。 - 上海債券回購為人民幣元。
規則三:交易單位 不同證券有不同的交易單位: - 股票的交易單位為“股”,100股=1手。委托買入數量必須為100股或其整數倍。 - 基金的交易單位為“份”,100份=1手。委托買入數量必須為100份或其整數倍。 - 國債現券和可轉換債券的交易單位為“手”,1000元面額=1手。委托買入數量必須為1手或其整數倍。 - 當委托數量不能全部成交或發生分紅送股時,可能會出現零股(不足1手的數量)。零股只能委托賣出,不能委托買入零股。
規則四:漲跌幅限制 在一個交易日內,除了首日上市的證券外,每只證券的交易價格相對于前一個交易日收市價的漲跌幅度不得超過10%。超過漲跌限制的委托將被視為無效委托。
規則五:"ST"股票 股票名稱前冠以“ST”字樣的股票表示該上市公司有以下情況之一:兩年連續虧損,或一年虧損且凈資產跌破面值,或在公司經營過程中出現重大違法行為。交易所對這些公司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該股票交易日的漲跌幅限制為5%。
規則六:委托撤單 在委托尚未成交前,投資者可以撤銷委托。
規則七:"T 1"交收 “T”表示交易當天,“T 1”表示交易日當天的第二天。在“T 1”交易制度下,投資者當天買入的證券不能在當天賣出,必須等到第二天自動交割后才能賣出。債券當天允許“T 0”回轉交易。在資金使用上,賣出股票后的資金可以用來買入股票,但當天不能提取,必須等到交割后才能提款。A股為“T 1”交收,B股為“T 3”交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