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市公司嚴重違反了《上市規則》; 2. 上市公司的公眾持股比例未達到規定要求; 3. 上市公司的業務活動或資產無法維持其證券的繼續上市; 4. 上市公司或其業務不再適合上市; 5. 上市公司連續停牌18.??月,港交所可將其摘牌; 6. 港交所發布摘牌通知,若發行人無法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股份買賣,港交所將采取摘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