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質押對股票走勢的影響不大。股權質押是股東的行為,與上市公司無關。股東將持有的股權質押可以分為動產質押和權利質押,股權質押就是一種權利質押。通過設立股權質押,債權人獲得對質押股權的保障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的規定,基金份額和股權質押需要訂立書面合同。通過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質押自登記時設立,其他股權質押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質押后,基金份額和股權不得轉讓,除非出質人和質權人協商同意。如果出質人轉讓基金份額或股權所得的價款,需要提前償還債務或將其存在提存機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