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開盤前會進行集合競價,時間為9:15-9:25。集合競價規則如下:交易日的9:15-9:20期間可委托買賣且可撤單;9:20-9:25期間可委托買賣但不可撤單。在股票開盤集合競價中,采用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進行撮合成交。即掛單時間越早,買單價格越高、賣單價格越低的優先成交。賣方可直接以跌停板價委托,買方則可直接以漲停價掛單。委托價格沒有限制,只需在當日漲跌停范圍內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最終成交價格為開盤價格,而非漲跌停價格。
開盤價格的確定依據是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高于該價格的買方申報和低于該價格的賣方申報將全部成交,而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