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行人必須是合法設立且合法存在的股份有限公司。
2、發行人的經營時間必須在3年以上。
3、發行人的股權結構必須清晰,沒有重大的所有權糾紛。
4、還有其他法律規定的要求。
這些要求的依據是《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第八條。根據這個法規,發行人必須是合法設立且合法存在的股份有限公司。但是,國務院批準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時,可以通過公開發行股票的方式進行成立。另外,除非經過國務院批準,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后,發行人的經營時間必須在3年以上。對于通過將有限責任公司按原賬面凈資產值折股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況,可以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其持續經營時間。
通過以上規定,我們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中小板上市對于發行人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