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A和券商B是兩種不同性質的券商。券商A從事A股交易,收益較小,而券商B收益較大,屬于證券類分級基金。券商B是加了杠杠的,風險比券商A高,交易時間可以買入,波動比較大。券商B的風險相對于券商來說還是比較低的。風險和收益成正比。券商B僅有傭金,相較于股票來說。券商A主要采取完全復制法進行投資,投資范圍為具有良好流動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國內上市股票。而券商B的投資范圍更廣泛,包括標的指數成份股、債券、債券回購、權證、股指期貨、貨幣市場工具等。投資者在進行證券投資時應選擇合法的證券公司,并簽訂證券交易委托代理協議。投資者應詳細了解各委托交易方式的具體操作步驟,并對授權代理人的代理行為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