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條件如下: 1. 自然人投資者需要具備兩年以上的股票交易經驗,才能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具體辦理方法是,投資者向所屬證券公司營業部提出開通申請后,閱讀并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然后,在兩個交易日后,證券公司完成相關核查程序,即可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在此期間也可以撤回開通申請。 2. 如果投資者沒有兩年以上的交易經驗,原則上不建議直接參與創業板市場交易。投資者可以通過購買創業板投資基金、理財產品等方式間接參與。只有在投資者經過仔細評估自身風險承擔能力,并堅持要申請的情況下,才可以在營業部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并在書中抄錄“特別聲明”以表示自愿承擔市場風險。
創業板市場培育和推動成長型中小企業是支持國家自主創新核心戰略的重要平臺。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創業板市場滿足了自主創新的融資需求。它通過建立多層次資本市場,建立了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直接融資機制,可以緩解高科技企業的融資難題,引導風險投資,調動銀行和擔保機構為企業提供貸款和擔保,從而形成適應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投融資體系。 2. 創業板市場為自主創新提供了激勵機制。通過提供股權和期權計劃,資本市場可以激發科技人員更加努力地將科技創新收益變成實際收益,解決創新型企業有效激勵缺失的問題。 3. 創業板市場建立了優勝劣汰的機制,提高了社會整體的創新效率。具體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事前甄別,通過風險投資的甄別和資本市場的門檻,建立預先選擇機制,將具有市場前景的創業企業推向市場;二是事后甄別,通過證券交易所的持續上市標準,建立制度化的退出機制,將問題企業淘汰出市場。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創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