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考慮投資者的承受能力,創業板特別對存量投資者和增量投資者作了差異化的安排。存量投資者只需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即可繼續參與交易。而增量投資者需要在申請開通權限前20個交易日,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人民幣10萬元(不包括通過融資融券融入的資金和證券)。此外,增量投資者參與證券交易的資格必須達到24個月以上。
創業板是指第二股票交易市場,也稱為二板市場。它是為那些暫時無法在主板市場上市的創業型企業提供融資途徑和成長空間的證券交易市場。相比于主板市場,創業板上市的要求通常更寬松,主要體現在成立時間、資本規模和中長期業績等方面。創業板市場的特點之一是門檻較低,但對運作要求嚴格,有助于為有潛力的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機會。
在創業板市場上市的公司通常具有較高的成長性,雖然成立時間較短、規模較小、業績也不突出,但擁有很大的成長空間。因此,創業板被視為一個門檻低、風險較大、監管嚴格的股票市場,也是培育創業型和中小型企業的搖籃。
中國創業板于2009年10月23日舉行開板啟動儀式,同年10月30日正式上市。2020年8月24日,創業板實施注冊制,首批企業掛牌上市,標志著資本市場正式進入全面改革的"深水區",創業板2.0正式啟航。
根據注冊制的規定,個人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需要滿足以下條件:在權限開通前的20個交易日內,證券賬戶和資金賬戶內的資產日均不低于10萬元人民幣,并且參與證券交易的時間要超過24個月,風險等級要達到C4以上。因此,以上條件必須同時滿足,如果有一項條件不能滿足,則無法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創業板實施注冊制后,老用戶需要在券商處進行創業板補簽業務,即簽署新的風險揭示書,否則將無法進行交易。已經開通創業板權限的投資者需要進行轉簽,使得兩個賬戶同時擁有創業板權限。
注冊制的實施還完善了基礎制度,包括構建市場化的發行承銷制度,建立由機構投資者參與的詢價、定價和配售制度,以及加強實際監管,建立符合創業板上市公司特點的持續監管規則體系和嚴格的信息披露規則體系。
此外,板塊改革安排方面,創業板將優化發行上市條件,并由深交所制定具體條件,支持紅籌結構等企業上市。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方面,將尊重存量投資者的交易習慣,基本保持其適當性要求不變,但要求更充分地揭示風險,并對增量投資者進行與風險相匹配的適當性要求。
在制度方面的安排上,和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制度安排相一致,注冊程序將分為交易所審核和證監會注冊兩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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