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凈利潤:主板上市要求連續三年盈利,且累計盈利超過3000萬元。創業板上市要求連續兩年無盈利要求,或者單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于500萬元。
2. 營業收入:主板上市要求連續三年累計營業收入超過3億元。創業板上市要求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并且連續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不低于30%。
3. 經營性現金流入:主板上市要求連續三年的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累計超過5000萬元。創業板暫無此要求。
4. 凈資產與股本總額:主板上市要求發行前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創業板上市要求發行前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法律依據:《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在創業板上市管理辦法》 第十一條
發行人申請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1)發行人是依法設立且持續經營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若為有限責任公司轉型而來的股份有限公司,持續經營時間可從有限責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計算。
(2)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于1000萬元;或者最近一年盈利,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于5000萬元。凈利潤計算時扣除非經常性損益。
(3)最近一期末凈資產不少于2000萬元,并且無未彌補虧損的情況。
(4)發行后股本總額不少于3000萬元。
中國證監會將根據相關規定,對試點企業(根據《關于開展創新企業境內發行股票或存托憑證試點的若干意見》等規定認定的企業)可能不適用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