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是指對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的個人客戶進行評估。個人客戶需要完成《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才能開通創業板交易權限。測評結果為40分以下的保本型和保守型客戶需要加強市場風險提示,勸導他們審慎考慮是否申請開通創業板交易。同時,要求客戶真實、完整地填寫個人信息,對提供虛假信息或信息不完整的客戶,要提醒其進行糾正。對于不配合適當性管理的客戶,營業部可以拒絕為其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
確認客戶交易經驗是否夠兩年的條件是指自然人投資者需要具有兩年以上(含兩年)股票交易經驗才能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他們需要現場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兩個交易日后即可開通交易。如果不滿兩年交易經驗的投資者申請開通創業板市場交易,簽署《創業板市場投資風險揭示書》時,應當就自愿承擔市場風險抄錄“特別聲明”。
創業板的設立目的包括為高科技企業提供融資渠道,通過市場機制促進知識與資本的結合,推動知識經濟發展,為風險投資基金提供“出口”,分散風險投資的風險,促進高科技投資的良性循環,提高高科技投資資源的流動和使用效率,增加創新企業股份的流動性,便于企業實施股權激勵計劃等,鼓勵員工參與企業價值創造,促進企業規范運作,建立現代企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