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股市采用了注冊制方式進行監管,其中注冊制的一種實施形式稱為“雙重存檔制”。根據香港證監會與香港聯交所簽署的諒解備忘錄,該制度要求所有的上市申請人和上市公司必須同時向香港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遞交上市申請和信息披露材料,以供存檔審核。也就是說,對一家公司的上市申請材料會同時由香港聯交所和香港證監會進行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