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購是指投資者申購數量不能超過主承銷商規定的申購上限,并且不得超過持有市值所相應的可申購額度。具體來說,持有1萬元市值以上某交易所上市股票的投資者才有資格申購相應交易所上市的新股,滬市每持有1萬元市值最高可申購每只新股1000股,深市每持有5000元市值最高可申購每只新股500股。持有市值1萬元的計算方法是,如果申購日為T日,則按照T-2日前20個交易日,賬戶收盤日均持有市值的平均值計算,包含T-2日當天。從2016年開始,A股新發行新股將按新規申購,主要包括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改為新股發行采用市值申購的方法,投資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購,中簽之后才繳款。此外,新政規定了一些條件,如中簽后需要繳款,投資者連續12個月累計3次中簽后不繳款將面臨禁止參與新股申購的懲罰,以及小盤股發行取消詢價環節,中簽新股也有可能破發,意味著新股無風險12%收益的時代將一去不復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