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行并購重組時,上市公司需要經歷一個為期3個月的停牌期。如果停牌時間超過3個月,就需要獲得證監會的批準。證監會對停牌時間有嚴格的限制,上市公司沒有權利隨意停牌。如果一個公司停牌時間較長,復牌后證監會會對其公開披露的信息進行核查。如果發現停牌沒有合理理由,證監會將對相應的負責人進行監管紀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