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牌的股票理論上是可以隨時再次停牌的,但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在一年內不得連續停牌超過10個交易日。如果需要停牌超過10個交易日,必須經過證監會批準。此外,上市公司應當發揮信息披露的作用,避免頻繁停牌,影響投資者利益。